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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客观反映和必然要求。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展、物质越丰富,人民群众对安全与健康的期望就越高。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把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正处于发展关键阶段的中国,通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长足发展,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骄人成绩,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上。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建设单腿走路的过程中,各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片面性和社会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往往形成一些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和谐。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能愈来愈趋向于管理性和服务性,政府部门的基本价值也主要体现在其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因此,关注民声,关爱民生,已经逐步成为每一个现代政府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本文首先介绍了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部分基本概念,并通过对当前我国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管控制的调查分析,从理论和实践上分析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必要性。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笔者根据管理学的基础理论之一:控制关键点的原理,提出在监管体系的中,应该抓住管理环节中的基础环节之一——风险评估,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明确风险评估的法律主体,完善风险评估的规章制度,规范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建议在实践中有必要落实风险评估的专项经费保障、监管职能部门向生产经营单位设立派驻机构、评估中介机构的地位转变等具体措施,以实现风险评估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从而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确保生产经营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