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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体制创新改革的产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已成为现代行政执法的重要方式。随着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不断凸显,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逐渐加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已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是,由于长久以来形成的“官本位”思想,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模式比较滞后,与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出入很大。面对不断凸显的执法冲突,制约城管队员的执法权力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分,而真正做到对双方利益的平衡,就需要充分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本文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探讨从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读开始,通过总结以往学者的研究经验,分别从执法概念、执法模式分析、执法问题、解决思路四个大方面进行阐述。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文献阅读的基础上,发现国内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研究是不饱和的,基本上以报纸等新闻报道为主,学位论文、期刊文献等学术杂志上有关专业研究不是很多。在这些文献中,笔者发现成功的城市管理执法模式典型并不是很多,仅仅存在于我国几个比较大的城市中的一些比较主要的区县,令人困惑的是,在这些区县中依然没有形成有效的执法模式。在这部分文献中,对于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探讨也主要以行政管理或者行政法的角度讨论,对问题的分析也仅仅停留在了表面,并没有深层次地挖掘真正的矛盾冲突点。正式由于这种综述结果使得笔者更加坚定了研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信心。在笔者开始写作前,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可能涉及的相关理论做了一定的了解,在掌握了相关理论后,笔者以引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概念为起始,通过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三个概念进行界定,明确了执法模式与执法方式之间的差异,并由此奠定了文章讨论的基础。在明确了相关概念后,笔者通过引入沈阳小贩夏俊峰案件,展开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法理分析。从本质上来看,一种良好的执法模式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之间利益的一种平衡。这种利益包括了权力的使用和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为了形成一种良性的执法模式,执法人员必须转变“官本位”的执法观念,将“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一原则牢记在心,掌握权力的使用范畴,保证不滥用权力。而执法对象也应该充分运用自身的权利保护自身的利益。执法人员必须了解到,宏观上的社会公益不仅包括了普通居民的福利,也包括了执法对象的福利。文明执法是社会整体公益的要求,要真正地认清楚权力边界所在。在此基础上,笔者通过引入“自身制度”理论,阐述了自身制度和公权力制造的制度之间的矛盾,并通过户籍制度的相关牵制将城市管理执法模式亟需完善引出。笔者通过对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历史发展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出了多头执法模式、专业管理模式、建管合一模式、联合执法模式四种我国曾经或者依然存在的执法模式,通过对这四种执法模式优劣势的比较,形成自己对执法模式的基本观点,并由此展开自己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分析。文中首先定义了国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存在的必要性。不可否认,城市综合执法在我国的存在确实饱受争议,但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不可忽视。而正是因为这种执法队伍存在的必要且有一定的权威性,我们才有必要对其执法模式进行探索以进一步完善。在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分析部分,笔者首先介绍了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法律依据,在进行相关文献综述后可以发现,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不完善的首要原因在于立法不完善,法律依据不明确。这种现状导致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频繁出现,执法方式、执法手段参差不齐,甚至出现暴力执法等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从立法缺失开始,笔者通过对成都本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依据的研究,发现存在严重的不协调、不统一,现阶段的执法依据比较牵强,和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执法现状出入不大。这种现状的存在成为笔者进一步分析矛盾原因的出发点。在对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矛盾的分析中,笔者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在理论方面,笔者通过分析得出了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执法模式违背了行政法上的职权法定以及职权不可转移原则以及法律优先的原则;在实践中,通过对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差、服务意识单薄、综合素质过低进行阐述表达现阶段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在执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矛盾。针对产生上述矛盾的原因,笔者从执法理念和执法体系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包括执法观念、执法利益冲突、执法机制建立不完善等几个原因,并由此展开对我国未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发展方向的讨论。作为笔者而言,受能力所限,真正提出对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发展建议比较困难,但是笔者能够对将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的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建议。这部分笔者通过与上文呼应,从立法建设、制度建设进行入手提出了加强立法、完善机制建设、加强监督以及建立纠纷解决机制等建议。本文比较新颖的地方在于,笔者对“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进行了重点强调,并将这种执法理念奠定为本文最后的基调。在笔者看来,真正解决执法模式的关键在于转变执法观念,有正确的执法观念才能保证完善的立法,并得到良好的实施。正因为此,笔者从文章开头便时刻铺垫着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对执法模式的重要性,整个文章中也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并在文章结尾将“以人为本”执法思路作为未来我国城市管理执法模式的发展方向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