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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和推进是在刑罚领域中一项具有跨世纪、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刑罚制度学习借鉴的产物。目前美国采取了以非监禁刑(社区矫正)为主的刑罚控制模式,这种模式体现了文明与进步,是人们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探究美国社区矫正和犯罪控制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非监禁刑(社区矫正)思想在历史发展的演变中的特点和规律。可以简单概括为刑罚的严厉程度在趋于轻缓、刑罚的方法和措施在趋于文明、刑罚的适用范围在趋于扩大,刑罚的执行场所在趋向社区。知己知彼,是我国加强刑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之急需。本文涉及美国约400年的历史,从社区矫正与犯罪的刑罚控制的角度,把美国的历史分为五个阶段来进行探究,最后结合我国的历史和现状作一比较,并提出我国改进和完善刑罚控制模式的构想。第一部分是美国在殖民地时期的犯罪控制状况。当时没有监禁刑,虽然一些刑罚方法比较落后和野蛮,但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是相适应的。当时主要刑罚方法的适用在社区,并已初步产生改造罪犯的思想;第二部分是美国独立战争后的40年,在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下,特别是理性运动的影响,美国对刑罚的严酷性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实行了以监禁刑为中心的犯罪控制模式;第三部分是社区矫正的萌芽和发展时期(约100年的时间),在犯罪学理论的影响下,现代意义上的社区矫正得以产生及发展;第四部分是社区矫正的成熟时期,在理论、实践、民权运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美国形成了以非监禁刑(社区矫正)为中心的犯罪控制模式;第五部分是美国社区矫正的曲折发展时期,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虽然保守主义及严厉惩罚的倾向对美国的刑罚制度有较大的影响,但是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犯罪控制模式并没有动摇。在第六部分中,通过结合我国的历史和现状与美国的比较,认为我国在刑事政策和刑事责任理论方面均有发展与完善之处,最后提出了不同于美国和我国现状的犯罪控制的第三条道路。即采取将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并重的重罪趋轻、轻罪趋重的中犯罪圈的刑罚控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