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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既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开启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新篇章。长沙县是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工农业都有相当程度的发展,经济社会基础比较好。本论文运用政策分析、案例分析及经济分析等方法研究这样一个物质基础较好的地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论文以大量的实证资料为基础,首先全面描述了长沙县新农保政策执行的现状,然后分析了政策执行的效果,进而从政策本身、政策执行主体、政策目标群体和政策执行环境四个方面总结了影响政策执行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长沙县新农保政策执行的对策建议。本论文由五章构成,研究内容分别是: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文献综述及研究内容和思路。第二章描述了长沙县新农保政策执行的现状。从政策宣传、保费缴纳、待遇发放、基金监管、经办管理和制度衔接六个方面进行分析,指出长沙县新农保政策执行整体比较顺畅,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为后文的深入分析奠定了基础。第三章分析了长沙县新农保政策执行的效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对老年人效果最为明显,但是在完善政策本身、优化执行主体的结构和实现政策本身所要达成的社会效果方面却收效甚微。第四章深入分析了影响长沙县新农保政策执行的原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本身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政策执行主体的效率、方法和配置、政策目标群体对政策的认可度和支持度以及政策执行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都对长沙县新农保政策的执行存在影响。第五章从完善政策本身、优化政策执行主体、激发政策目标群体的主动性和构筑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长沙县新农保政策执行的对策建议及并分析了对策建议实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