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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特别是作为经济发展基本单位——企业的投入至关重要。这就要求企业要更加重视创新,增大投入,研究与开发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和生产技术。企业是自主经营的实体,完全独立的面向市场,市场对于企业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经营行为。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不要求对R&D支出进行披露的规定对于市场正确评价企业的价值有着不利的影响:市场无法认识R&D支出的真实情况,可能低估企业价值,从而打击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笔者选择R&D披露主题进行研究。全文主要采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同时辅以必要的理论解释和说明。本文共分为五章十三节,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对R&D披露的重要性进行了研究。前言作为全文的起点,对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框架和创新进行阐述。第一章,R&D披露重要性理论研究,本章是全文分析的理论基础。本章对比分析了三种R&D会计处理方法的优劣:全部资本化法、部分资本化法和全部费用化法。三种处理方法虽然都有其合理性,但是也都存在缺陷。本章分析的结论是,披露作为一种补充,可以弥补各种处理方法的缺陷,从理论分析上揭示了披露R&D的重要性。第二章,文献综述,阐述了国内外对于R&D的相关研究内容和结论。国内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股票价值与会计收益相关性研究;(2)R&D信息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3)R&D会计处理方法研究。这是国内外研究得较为深入和广泛的领域;(4)R&D支出与生产力增长之间的关系。该类研究较少,作为R&D研究的扩展。第三章,模型选择。本章首先对Feltham-Ohlson模型的理论解释、推导和变量的定义进行了简要的阐述,为之后的模型修正和运用奠定了基础。考虑到运用的具体情况,笔者对Feltham-Ohlson定价模型进行了修正,加入了R&D和非流通股变量。第四章,作为全文的重点章节,在第二章的理论分析基础之上,选择2002年——2006年深沪两市10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运用修正的Feltham-Ohlson定价模型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得到以下结论:(1)进行R&D支出披露的公司在逐年增加,我国上市公司已经逐渐认识到披露R&D对于投资者、市场正确认识公司价值的重要性;(2)披露的R&D总金额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从侧面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R&D投入在逐年增加。由于技术的进步、市场竞争的压力,企业不得不增加R&D投入以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形成或是改进现有产品和生产流程,以期求得生存和发展。(3)披露R&D公司ROE的平均值高于未披露R&D公司,但是由于无法证明未披露R&D公司2005年没有发生研发支出,该结果可能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而并不能证明R&D支出能够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4)披露R&D公司M/B的平均值和中值均高于未披露R&D公司,市场对于披露R&D公司的态度要更为积极,对其估价越高。未披露R&D公司在2005年并非未发生R&D投入,但是由于其未进行披露,市场可能会假设其没有进行研究与开发,从而造成其M/B值较低,形成了低估公司价值的情形。该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笔者的预测,证明了披露R&D的重要性。(5)披露R&D的公司中数量最大、比例最大的为制造业,说明制造业企业更愿意选择披露R&D信息,以在激烈的竞争中突出本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本文将样本按照净利润符号分为两组,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得到以下结论:(1)公司盈利时,R&D支出与公司市场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披露R&D支出对于市场正确评价盈利公司的内在价值有积极的作用。公司亏损时,R&D支出与公司市场价值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虽然不显著,但是披露R&D支出对于亏损公司定价存在影响。该结论证实了笔者的预测。(2)净利润与市场价值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该项会计信息存在价值相关性,在市场对公司定价的过程中起着显著作用,具有显著的价值解释能力。这与Feltham & Ohlson的结论一致。(3)当净利润为负时,净利润与公司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市场对于负的净利润表现出消极、负面的态度,可以证明市场是亏损厌恶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费用化的R&D支出如若不披露,则会造成公司价值低估。(4)盈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市场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亏损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市场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该反常结果是由于样本量过小造成的。(5)非流通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也存在着显著正相关关系。笔者认为由于在公司价值计算时假设非流通价值等于流通股价值,高估了公司价值,该正相关关系是模型修正的结果。(6)股利与公司价值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表明该信息在市场定价过程中的价值相关性不显著。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研究过程中笔者搜集了大量R&D披露数据,对相关研究的深入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2)本文填补了国内外R&D披露研究的空白。国外对于R&D的披露有相应的要求,所以几乎没有文献进行R&D披露问题的研究。较多的研究集中在评价会计处理方法的优劣等方面。我国的会计准则虽然对于R&D披露一直没有作出相应要求,但研究也多集中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对于披露问题有所忽视。本文则是力求在披露这个较为空白的领域进行研究,试图利用披露来弥补各种处理方法的不足,并为我国的会计准则提出有利的政策建议。(3)将R&D作为非正常盈余的一部分引入Feltham-Ohlson定价模型,以考查R&D与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本文尚需完善之处与改进方法:本文研究的不足与改进:(1)数据搜集时,大部分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尚未披露,研究中缺乏2006年数据。应加入该年数据以扩大样本量。(2)R&D虽然可能带来未来非正常盈余,但是将非正常盈余简单的代换为R&D,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仅有利于简化处理。可以考虑用更多一些的变量来替代非正常盈余,以符合实际情况。(3)非流通股的修正过于简化。可以采用按流通股价格的一定比例折算非流通股价格。(4)在计算MVE时,股票价格采用会计年度结束之后4月底的收盘价格,此处假设在会计报表披露到4月30日没有其它信息影响股价,该假设没有普遍的适用性。最好的改进方法采用各个公司每年年报披露第二天的收盘价,该价格最能反映年报信息对于市场价值的影响,使MVE更为真实。(5)模型运用中没有考虑公司规模等控制变量,可以在模型中加入包括资产在内的控制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