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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奶牛年平均单产水平低于5吨,人均牛奶消费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牛奶质量也与发达国家相差一定的距离。我国的原料奶收购价格一直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成本及利润的关系来确定的,企业是牛奶价格的制定者,而奶农组织化程度低,无话语权,奶农只能被动地接受价格。奶农作为奶业生产的主体其收入增长极为缓慢,奶业高速发展中,奶农没有从中真正得到多少利益。本文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奶业为例,对现有奶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公司+奶站+奶农”模式、奶牛养殖小区模式、“企业+奶业合作组织+奶农”模式、奶联社模式等进行对比分析,对在不同奶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下的奶农的经济利益进行定性分析。从奶农利益出发,寻求一种既能保障奶源安全,又能提高奶业产出水平,更能保障奶农利益的奶业组织模式,通过优化现有制度,以提高奶农的经济利益,保护和调动奶农的生产积极性,并为政府制定奶业发展政策提供理论依据,起到促进包头市奶业整体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