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当代极速发展的电子科学技术为传媒形态的范式构建注入了新的血液,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传媒领域的大众意识形态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征。在产业化的大背景下,传媒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其行业的意识形态特征遵循传媒发展的客观规律。纵观现代的信息传递渠道,传播信息的介质不仅包括电视、广播、报刊及电脑网络,甚至已经具象到手机云端、微盟朋友圈、户外擎天柱、室内液晶屏、互动触摸屏等形式。大众传媒的新闻自由度需要重新进行科学界定。因此,对当代中国传媒意识形态特征的研究既是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亦是大众传播中主体与客体关系和谐发展的核心问题;完成这一课题,对传媒意识形态学起着积极重要的启示作用。由此可见,研究当代中国传媒意识形态的特征,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1.有助于深入解读传媒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进程。意识形态相关理论仍旧是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哲学研究课题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到人们的意识时强调——人们的观念和认识是受社会存在、社会生产条件以及自身的社会关系的影响从而变化的。也就是说,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论中的意识指的是人们在认识和实践生活的映射和回声,是现实生活在人脑中的反映。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从事社会实践生产劳动的人们在改造实际生活的时候,不断改变的自我意识以及思维方式的产物。在我国,经过众多学者对意识形态论的不断探究和考察,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较为完整的意识形态论,包括俞吾金教授的意识形态论及中国各界学者对意识形态的多角度论述,体现着我国学者对意识形态论研习的丰富经验。客观地说,意识形态并没有其独立存在的历史。本文主要是通过对意识形态论的内涵分析,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原理,试图归纳传媒意识形态论的合理性特征。2.有助于在中国现阶段不断扩大的传媒产业领域,促使传媒意识形态继续坚持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当代传媒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特征,认识其多重维度之所在,有助于人们在大众传播的发展问题上有更加明确的方向,从而扬弃早期单一的信息传播形式、被动的接收模式等等,在重新整合的传媒意识形态机制下认识和发展自我价值。本文通过与具体传媒产业实例相结合,给出有益于我国传媒意识形态发展的哲学启示。3.有助于促进哲学的发展和繁荣。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是意识形态论得以形成的理论基础之一,研究传媒意识形态有助于揭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及辩证法原理是怎样在大众传播的实践活动中被灵活运用并发扬光大的。由此及彼,举一反三,研习现当代中国的传媒意识形态显然可以为哲学、社会学、新闻学等相关学科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促进哲学及其他学科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