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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贸易属于国际贸易的一种。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碳排放贸易也称为碳交易,它是指一方凭购买合同向另一方支付以使温室气体排放减少或获得既定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权的行为。从宏观角度看,碳排放权贸易的实质是以温室气体减排量为标的的贸易,处于环境经济学、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交叉领域。这种贸易模式不仅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还有巨大的利润空间,许多国际投行,碳基金等都活跃在这个市场上。目前国际碳贸易主要分为京都机制和非京都机制两类,前者是京都议定书商定的三种减排贸易形式,后者是国际自愿减排贸易,非强制性。京都市场是国际碳贸易的主体,但与此同时自愿市场也发展迅速。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温室气体第二大排放国,既承担着国际社会要求减排的压力,还要实现国内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参与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贸易(碳贸易)为中国提供了这样一种途径,既可实现本国减排,同时以减排指标进行国际交易,实现双赢。在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中国还不承担减排义务,参与排放权交易的主要方式是清洁发展机制(CDM)。很多企业已经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本文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其双赢的作用,更要发现问题和潜在威胁。对于后京都时代,中国应如何参与国际温室气体排放全交易市场这一新领域,本文试图对最符合中国利益的角度比较分析。
后京都时代随着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大,以及一些国家要求中国承担减排义务,中国的战略选择必然是积极参与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并且不只局限于清洁生产机制。本文认为应着眼于目前蓬勃发展的自愿减排市场,进行场内交易(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交易(项目合作)。从实践角度看,场内交易的重点是对于我国已经建立的排放权交易所研究进行期货交易的可行性;场外交易则从国情出发,考虑积极开展森林碳汇项目合作;通过森林产生的减排指标在自愿市场上参与交易;本文的创新在于对交易价格用微观经济学的厂商理论进行模拟;清洁发展机制案例调查和潜在负面影响;后京都时代开展自愿减排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