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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始终是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点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人们的生活,逐渐完成人民对于"温饱"的追求。但随着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拉开距离,贫富差异日益扩大,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规模和质量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基本公共服务业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在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下,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二者具有紧密的联系。本文以辽宁省100个县市区为研究单位,结合公共产品理论、马洛斯需求理论、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区域空间结构理论,以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主体功能区的内涵及外延为基础,对辽宁省主体功能区划分下县域基本公共服务现状详细说明;建立辽宁省县域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熵值法测算出2006、2010、2014三年辽宁省县域基本公共服务综合得分,分析主体功能区下辽宁省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区域差异及时空变化,得出如下结论:(1)辽宁省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整体水平较低,发展潜力大;区域差异明显,优化开发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于重点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2)通过泰尔系数(Theil)计算,得出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总差异2006—2010—2014年先扩大后缩小,主体功能区内部差异显著,而主体功能区间差异不明显,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总差异主要由主体功能区内部差异贡献。(3)通过空间关联分析法得出辽宁省县域的基本公共服务空间关联性较强,存在外溢效应。(4)根据分析结果结合各个主体功能区定位提出差异性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