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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企业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二者也能够对社会权利结构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对一个国家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就可以了解该国宏观经济结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与社会获得了较快发展,不少民营企业在此过程中逐步发展壮大,民营企业经济对我国传统经济制度产生了较大冲击,但也改善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我国长期坚持以政府为核心的市场经济制度,政府能够对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的宏观调控能力,所以这必然会对企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政企之间的关系,所以对二者进行研究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作为合法的国家统治机构,能够在政治、经济上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企业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必须要在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当中。我国自经济改革以来,长期实行以政府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政府能够对社会资源分配产生较大影响。此外我国自古就注重人情往来,所以企业怎样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关系将对其各项活动产生一定影响,而该问题也被不少企业纳入到自身发展战略当中,不少企业还开展了政治研究活动。由于我国长久以来坚持以政府为领导的经济发展体系,使部分职能部门能够对企业发展产生影响,而部分企业也通过这种关系开展非公平市场竞争,这就导致我国政商勾结案件层出不穷。根据我国政商勾结的腐败案件来看,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不少地方政府官员与企业家相勾结,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所以从这方面可以发现我国相关法律体系仍然处于不完善状态,不仅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还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导致社会资源分配出现两极化发展趋势,而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题——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非规范交换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使用了交换理论,首先对非规范交换进行了相应说明,并将其外在表现形式进行举例说明。本文还从政府俘获理论、交换理论与地方法团主义这三方面对非规范交换进行了详细说明。为了提升本文研究成果的可信度,本人还结合我国民营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对非规范政企交换行为带来的问题进行研究,对该行为已经造成的社会影响与可能带来的危害进行阐述。最后本文给出了政企交换相关问题的解决建议,地方政府应当改变自身政绩考核制度,并在政府内部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使各部门在工作当中通过行为自律来降低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其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相应工作,使其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如果从政府职能方面来看,相关部门应当逐步转变自身职能,将政府工作投入到社会公共服务当中,从而降低这些部门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从企业角度来看,则应当加强管理结构,以此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能力,使其能够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从社会法律体系来看,政企交换行为必须要受到监管部门的有力监督,并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将非规范政企交换行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