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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资本与股东的联合,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物,又是股东财产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分离的产物。公司上述两大特点决定了公司股东实现对公司的控制能够而且只能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的方式来进行。公司股东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就议决事项作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享有表决权是股东个人财产转化为公司法人财产所获得的对价,股东行使表决权是股东决定公司重要事项的保证,是股东对公司的个人意志的反映,同时也是股东对公司经营方针施加影响的具体体现。从法律上讲,公司任何重大决策都是股东运用表决权进行集体表决的结果。如果说股东可以实现其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话,那么,表决权制度对股东的支撑则至为重要。它是投资者由消极股东转为积极股东的关键。以近年来中国公司股东大会运作实践为基础,针对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制度运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入探究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以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股东表决权制度是股东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大会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没有健全的股东大会制度,也就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组织体机关的股东大会的权力是通过会议体机关的股东大会会议来实现的,因此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利、激活股东大会制度必须首先从激活股东表决权制度着手。虽然从内容上来说,股东表决权制度仅仅是股东大会制度的一个方面,因为除此之外,股东大会制度还包括股东大会召集制度、提案制度和决议制度等。但是,公司股东表决权制度是最重要环节,股东所有权利的实现均须通过表决制度进行。本文从分析股东表决权入手,对股东表决权的基本原则、表决权制度的现状、表决权的行使、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国内公司股东表决权制度运作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公司股东股东表决权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