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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治”是荀子思想的核心范畴。从问题意识上来看,“礼治”思想面对的是战国社会转型所引发的现实政治问题,以及法、儒、墨等诸子学派所提出的理论挑战。从内容结构上来看,“礼治”可分为“礼制论”、“礼法论”、“礼义论”三个部分,分别回应墨家否定名分等级的主张、法家“法治主义”的政治主张以及思孟之学“礼义”建构的心性论倾向。本文第一章旨在论述荀子礼治论的社会文化背景。其中,社会政治背景指在战国社会由建立在宗法制度基础上的贵族政治向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官僚制帝国转向的历史趋势中,宗法社会结构与宗法政权体制遭到瓦解。而社会文化背景,则指法、儒、墨从“宗法名分等级的合理性”、“礼治秩序与法治秩序的冲突”、“礼制的伦理价值体系”三个方面提出理论挑战。第二章探究荀子的礼制论及其对墨、宋学派的回应。面对墨家否定名分等级的主张,荀子一方面对礼制“名分”作哲学辩护,论证等差秩序的必要性以及职官分工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提出关于政权体制与职官制度的政治构想,在政权体制方面,主张采取君相为主体的政治模式,促成典范政治与贤人政治的结合。在职官制度方面,提出了“士君子——官人百吏”的政治角色设计。第三章主要探究荀子礼法思想的构建及其对法治主义的回应。荀子指出,“法治秩序”的积弊,在于“官僚制的功利理性主义”与“亲亲尚恩”、“贵贵尊贤”之间冲突。对此,荀子强调只有“师道”、“君道”、“吏道”的协调统一,政治文化秩序才能得以维系。此外,荀子提出“隆礼重法”思想,阐释自己的用刑理念与原则,主要表现为“先德后刑”、“慎刑勿滥”以及“刑称罪”。第四章主要探究荀子的礼义论及其对思孟学派的回应。面对思孟之学“礼义”建构的心性论倾向,荀子着力推动“礼义”向政治伦理本位回归。在此基础上,荀子进一步论述“礼义”的双重内涵:其一,“礼义”作为经国定分的依据,即所谓“分义”的内涵。其二,“礼义”作为伦理秩序下的道德观念,体现为孝悌辞让的伦理规范。结语部分主要对荀子“礼治”思想进行总结,并突出其礼治思想的特质。同时,将荀子礼治思想置于战国社会的转型时期加以考察,对其思想的不足予以简要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