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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和人类的不断进步为社会矛盾的出现带来了可能,在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中,各国都不可避免的会遭受来自各方面的风险。作为徘徊于安全和危机之间的一种状态,风险如果不能及时妥善的加以处理,就极有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社会现存风险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联系不断加深,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到事故灾难的频发期,加强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风险管理已刻不容缓。由于人类主观能动的大幅提升、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新时期下的事故灾难风险(如:核泄漏、飞机坠落、生物危险等)已成为威胁人类安全的主要因素。新时期下,事故灾难风险由自然、人为和技术因素等共同诱发,一旦爆发常常带有影响面广、破坏性强、后果惨重、常态化等特点,并且往往伴随着环境恶化、公共秩序失衡、社会和政治不稳定、经济衰退等现象的发生。这不但导致普通民众的惶恐不安,而且也危及了正常的社会运行,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在威胁公共安全的社会风险时刻存在的今天,政府能否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将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有权利和义务对社会风险进行行之有效的预防和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的防控和降低恶性突发事件给国家及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这不仅是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更是宪法和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迄今为止,我国事故灾难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例如,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但是,较之于西方发达国家,当下我国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停留在初级阶段。在事故灾难方面,风险管理在我国发展迟滞,在对风险的识别、分析与评估、处理和监控,以及风险中的沟通等方面都存在着先天的不足。加之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常态化趋势,我国政府在风险管理上将会面临巨大的挑战。为此,本文基于社会燃烧理论、风险社会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公共安全管理理论,并以8.12天津大爆炸事故为切入点,通过使用文献研究法、系统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的研究,这对我国风险管理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理论成果的整理和研究,首先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对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风险与风险管理的概念进行阐释,并对它们的特征和具体类型进行分析;同时也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风险管理相关理论进行了论述,并以此作为后续研究的理论支撑。进而对风险与突发事件的关系展开研究,深入剖析我国事故灾难方面风险管理的现状;并以8.12天津大爆炸为例,对我国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风险管理进行了具体分析,通过对事故的剖析,明确了当前我国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发掘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最后,在借鉴美、日两国相对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我国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我国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可以从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理、风险监控、风险沟通等五个方面加以完善,具体包括:重视风险教育,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风险分析与评估机制;增强风险处理能力,强化政府管理职责;健全社会参与合作机制,培育风险监控主体多元化;积极倡导信息公开,建立有效风险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