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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制度被认为是反腐利剑。早在230年前,瑞典就公开官员帐务让普通市民查阅。到目前为止,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财产申报制度。2009年1月,新疆阿勒泰地区颁布了《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开始推动财产申报制度在地方的试行,这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为反腐工作以及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指明方向。然而,国内学术界对利益冲突问题的关注和研究较少,如何防止利益冲突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本文将从利益冲突的视角出发,分析财产申报制度的内涵、原则和基本要素,并探讨建立和完善财产申报制度的措施,根据这一逻辑,本文包含以下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导论。提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及国内研究现状,指出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阐明本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第二部分,财产申报制度理论概述。本部分阐释财产申报制度的概念、财产申报制度与利益冲突的逻辑关系,分析了财产申报制度建立的根本原则与基本要素,为全文提供分析框架和基础。财产申报制度建立在利益冲突的理论之上,制度设计与运行要以防止利益冲突为根本原则,从这一原则出发构建财产申报制的五大要素,即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报时间和种类、受理和审核机构、公开与保护等要素。第三部分,我国地方财产申报制度试行的现状分析。对2009年1月份到2009年12月份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试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各地试点在申报主体、申报内容、审核和公开等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第四部分,我国地方财产申报制度试行的问题分析。从利益冲突的视角出发指出地方财产申报制度在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对财产申报认识不足,财产申报与道德规范脱节,对申报内容、受理和审核机构、公开与保护机制等要素规定不严谨。第五部分,完善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思考。针对上文对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分析,从转变对财产申报制度认识、细化制度规定等方面探讨建立和完善财产申报制度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