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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和“提高”这一对概念是我们讨论赵树理文学创作的一个门径。本文尝试以“普及”和“提高”的辩证关系作为基本的分析框架,以此结构整个赵树理研究史,并展开对赵树理文学创作的分析。本文认为我们不能以一种僵化的文学等级观念来裁定赵树理文学创作的优劣。更为恰当的考察,应该充分考虑到赵树理所处的历史语境。本文认为赵树理反复强调照顾农民“习惯”,继承民间文艺形式,并不简单是对政治的配合,而是内在地包含了一种更为开放的文学观念。而这一文学观念背后,潜藏着赵树理对一个合理的乡村治理秩序的想象。本文认为我们不应该仅仅关注赵树理及其文学创作中民间文化的面向,而忽视了赵树理小说中显明的政治性存在,或者说仅仅将那些政治性存在视为一种压抑性的力量,这种考察只能是对赵树理的丰富性的极大窄化。相反,我们应该看到赵树理始终坚持教育农民的主题,应该高度重视赵树理小说创作中政治性因素的存在,但同时应对这种政治性有新的读解,也即对赵树理小说政治性的理解不能简单停留小说主题的层面上,而要观察政治性的主题如何被“文学”地置入小说文本的内部。赵树理的小说创作具有鲜明的文本特色和文体风格,具体表现之一就是赵树理的小说一般没有人物转变过程的细致描绘,小说的结局往往是“大团圆”的。本文认为这种独特的文体风格体现出了小说和戏曲这两种文体之间的交流,而赵树理之所以如此写作,是他有意识照顾农民群众感觉结构的表现。赵树理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寻找政治力量得以落实的现实空间,而这其实也是赵树理对一种新的乡村治理秩序的想象的表现。“伦理性的法律”这一赵树理使用的概念较好地体现出了赵树理设想中的乡村治理秩序,本文在最后的部分首先通过具体的文学文本的分析展现这一概念的内涵,其次通过赵树理小说创作和其他论述中出现的不同的干部形象进一步触碰赵树理如何想象一个合理的乡村治理秩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