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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股权激励会怎样影响公司价值?国内外学者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始终存在分歧。1976年,Jensen和Meckling提出了“利益一致假说”,该假说认为给予经理人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权可以实现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冲突,提高公司价值。另一方面,Fama和Jensen(1983)提出的“管理层防御假说”表明当经理人持有公司重大比例的股票,他们便获得了足够的影响力和投票权,其地位更加牢固,可以更大程度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公司价值由未来的现金流(公司绩效)和折现率(资本成本)共同决定,已有的文献大多关注的是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而忽略了隐含资本成本对公司价值的贡献。基于此,本文的主要研究路线是探讨股权激励是否会缓解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从而降低公司的隐含资本成本,提升公司价值。此外,西方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实际上是针对以股权相对分散为特征的上市公司所提出的单委托代理理论,而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比较集中,公司内部既存在经理人和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同时也存在着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本文在单委托代理理论的基础上,引入了双重委托代理理论。构建“股权激励—两类代理成本—隐含资本成本”的研究模型,采用我国2008—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使用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度作为第二类代理成本的替代变量,通过实证检验的方法探究股权激励是否可以通过作用于两类代理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隐含资本成本。本文得到以下几个结论:第一,关于股权激励与隐含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全样本、国有企业样本和民营企业样本的股权激励与隐含资本成本之间均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相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政策使得隐含资本成本下降的程度更大。第二,关于股权激励与两类代理成本之间的关系,全样本、国有企业样本和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均会加剧第一类代理问题。而股权激励与第二类代理成本之间均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股权激励并不能缓解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但是可以有效缓解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第三,关于两类代理成本与隐含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对于全样本、国有企业样本和民营企业样本来说,两类代理成本与隐含资本成本之间均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说明两类代理问题的缓解均可以降低公司的隐含资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