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私募股权作为私募市场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欧美发达市场已经经历了长达20余年的快速发展历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等已比较成熟,但其在中国的发展历时较短,市场认同度较低,投融资环境较不完善,市场监管也处于初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体系。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重创全球金融体系,对私募股权市场的投融资产生了很大影响,对私募股权的监管也带来很多变革。危机后,各国政府纷纷把加强对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的监管提上日程,并出台了相关监管办法,但整体上仍是以控制系统风险、保护投资者为主要关注点,是从宏观上引导和规范行业的发展,而非具体干涉和限制行业的发展。
我国的分业监管体系对私募股权并没有专门的覆盖,而是由多家监管机构分别在各自领域进行管理。整体而言,我国的私募股权监管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很多方面还存在问题和差距。我们应该借鉴欧美发达市场的经验,同时考虑到我国自身政治经济环境的特殊性,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私募股权监管体系,促进私募股权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让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此,作者分析了我国私募股权的监管目标、监管原则和监管层次等指导方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私募股权监管的具体体系建设方案,包括监管的体系架构、监管的重点、监管障碍的清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