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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基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最多的审判程序,基层法院积案过多已成为法院系统非常突出的问题,因此研究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立法及适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特殊形式,对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使法院案件快审快结均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倍受世界各国的重视。从《美国民事诉讼法》、英国民事诉讼改革的新动向到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无不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予以详尽规定,且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的改革也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重点研究的课题。然而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尚未形成比较完整统一的法律制度,立法与司法解释相互矛盾,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界限不清,导致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非常混乱,没有统一严格的标准,是一种“皮筋”式程序,导致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这些都反映出现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现代形势发展的需要。本文作者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通过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的理论依据、国外立法与实践模式、基层法院司法适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的具体缺陷,并就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提出自己的管窥之见,希望能够对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的改革竭尽微薄之力。本文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制度价值及功能。<WP=46>文章首先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制度价值进行分析,从公民诉权的保护、费用相当性原理、实用结果等不同侧面探讨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存在及发展的内在价值,揭示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法理基础,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理论根基作以说明;然后分析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在提高诉讼效率保障程序公正方面的特殊价值,进一步把握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精髓;第三是分析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所具有的功能,充分明确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在基层法院民事诉讼活动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揭示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的发展前景。第二部分着重对简易程序适用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剖析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动因。文章首先从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的数量、质量及效果等方面进行调查统计,并进行实证分析,了解简易程序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作用;其次根据实例从立法、司法解释、配套措施、适用范围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总结了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改革动因。第三部分对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主要立法例作以介绍,并进行比较,重点探讨美国的审级设置、小额法庭、英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改革的新动向、台湾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等,介绍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实践操作状况,通过互相比较,充分地认识到各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优缺点,为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第四部分在前三部分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的不足,就如何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首先是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操作方式进行改革,要科学界定适用范围,建立诉讼请求和证据固定制度,要科学界定简易程序转为普<WP=47>通程序的程序及标准,确立当庭宣判视为送达和调解签名生效制度;其次要建立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议设立专门适用简易程序的机构和人员,降低简易程序诉讼费收费标准,确立简易程序一审终审制度等;第三是当前在司法适用方面要分设简易庭和普通庭,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准确分案,确保繁简分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