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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大会议上首次将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以来,社会组织参与到城市公共事务治理中承担相应的公共服务职能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在社会建设中要重视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社会组织和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功能上能起到互补的作用,让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帮助政府分担管理重任,同时加以扶持和规范对推动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事务治理工作尤为重要。而治理主体之间尤其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建设更是治理工作效果的关键因素。因此,对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问题进行研究,并寻求一个良好有效的合作路径,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促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完善有着积极的作用。合作治理模式是当前社区治理的选择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社区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主体间的彼此信任和制度与技术的保障。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下的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关系中存在着政府角色错位、社会组织功能缺失和二者之间信任缺失等问题。笔者通过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对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三国的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情况进行分析,归纳出我国可借鉴的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二者互动合作的有益启示,通过对上海某社会组织的实际调研,进一步总结出当前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发挥出增强居民凝聚力、促进就业和促进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积极作用以及面临资金、人员素质、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互动的对策,其中既从政府角色需要转变的角度思考同时也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角度出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下,我国城市社区的公共事务治理工作发挥出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