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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技术和通信网络的日益发达,通过智能终端和网络传播和使用数字内容变得越来越容易。由于数字内容具有易于无损复制、传播等特性,因此,如果缺乏对数字内容的版权管理和保护,将会滋生大量的盗版和数字内容的不规范使用,从而对数字内容产业造成重大的冲击,并最终影响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在此背景下,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简称DRM)技术应运而生。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是对各种数字内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一系列软硬件技术的总称,用以保证数字内容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合法使用,包括对数字内容各种形式的使用进行描述、识别、交易、保护、监控和跟踪等各个过程。提出DRM系统的初衷是为了维护数字内容提供商的利益、防止数字内容的非法传播,因此传统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都采用的严格技术保护措施,以限制数字内容的共享。但是,这种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会对用户利益造成损害,例如造成用户的使用不便和隐私泄露等,从而降低了用户对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满意度,并最终阻碍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发展。于是,为提高用户对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可接受性、解决内容提供商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双赢”为目标的数字内容合理共享机制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本文从研究数字内容合理共享的实施策略和方法的角度,在对DRM价值链利益关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合理共享的实施策略,以及一系列可实施此策略的模型。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有:1.提出一种DRM博弈控制模型以及数字内容合理共享策略。博弈的控制者依据全局优化目标来选择策略,迫使被控者依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控制者期望的策略,从而实现全局的优化控制。在此基础上,建立DRM博弈控制模型,模型中内容提供商作为控制者,而用户作为模型的被控制者。通过分析共享策略对内容提供商和用户的收益影响,提出了一种合理共享的实施策略。2.提出一种基于代理重加密的数字内容共享模型。该模型将数字内容的共享过程设计为一个代理重加密过程。从而使得在不建立授权域的情况下,任意合法设备间可以灵活的共享数字内容,同时,内容提供商可以动态掌控共享数字内容的设备数目。3.提出一种离线数字内容共享模型。该模型使用一种只能运行指定次数的安全程序生成共享所需的必要数据,从而使得内容提供商在出售数字内容时,可设定能够共享数字内容的设备最大数目,并且共享过程中,用户不需要和内容提供商进行交互。离线共享模型可以减少用户对网络和内容提供商的依赖,保护用户隐私,提高用户收益。4.提出一种基于属性基加密的多层次数字内容共享模型。借助该模型,内容提供商可控制数字内容只被授权域内指定的设备共享,从而可以灵活掌控授权域内共享特定数字内容的设备数目。为了便于管理,根据个性化共享需求,用户可以在授权域内建立逻辑上的“子授权域”,并且每个子域都与属性相对应。用户购买数字内容时,内容提供商使用数字内容的域属性来加密许可证。使得只有购买数字内容的子域,才可以访问此数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