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针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适用的终身监禁,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也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以往对终身监禁制度的论争主要基于废除死刑的立场,显然不合时宜。因此,针对既有制度,在准确认识其制度性含义和理性认知其性质的基础上,通过较为精准的思考和深入的论证,努力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经由负责任的分析,使其臻于完善,并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和价值才更有实际意义。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的终身监禁作出界定。首先通过对条文的分析明确我国终身监禁的含义。然后通过对各学说的对比分析,肯定终身监禁是仅适用于特定贪污受贿犯罪的特殊刑罚裁量和刑罚执行措施。进而将我国的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死缓、限制减刑作出界分。第二部分,分析我国终身监禁的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列举已经判处终身监禁的四起典型案件,对比分析罪犯的年龄、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犯罪数额、犯罪情节等。进而提出终身监禁在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重大立功问题规定不明;回归社会机制缺失;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在司法层面存在的问题:溯及力问题存在争议;适用标准不够明确;加重监狱监管压力和成本负担;服刑人员老年化问题将逐步凸显。第三部分,介绍国外终身监禁制度及其启示。介绍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和以法国、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对终身监禁的立法规定,并分析其成功的经验,总结其带给我国的启示:一方面,在这些国家,终身监禁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另一方面,这些国家大多都为终身监禁犯提供有回归社会的路径。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终身监禁的若干建议。针对第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在立法与司法层面提出相应建议。在立法层面:明确重大立功表现的影响;逐步建立赦免请求权制度;合理扩大终身监禁的适用范围。在司法层面:明确终身监禁的溯及力;明确终身监禁的适用标准,如量化数额标准、明确情节标准;优化监狱监管模式;完善老年服刑人员的保障措施。以此期待终身监禁在完善种种不足的基础上,发挥出应有的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