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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类企业不仅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组织存在方式,也是现代民营企业的重要经济参与体。不仅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也创造了数以万计的就业岗位,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其自身发展中也面临着很多问题。家族企业是家族系统与企业系统交叉产生的特殊经济体,两大系统是否能有效融合提升企业治理效率,进而促进企业绩效的提高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家族企业上市之后,如何有效降低代理冲突、把握家族涉入内部治理的度,成为了家族企业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 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在管家理论和资源基础理论指导下,从连接家族系统与企业系统的家族涉入视角研究家族涉入内部治理机构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结合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三大重要法人治理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高层经理团队,对应的将家族涉入内部治理划分为所有权方面、控制权方面、经营执行权方面三个维度,在相关文献梳理与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然后选取了116家民营上市家族企业2013年到2015年三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进行实证验证,取得了以下结论:(1)家族所有权涉入度与治理绩效之间呈显著的U型关系,家族持股比例处于32.7%-33.21%之间时最不利于企业治理绩效水平的提高。(2)拥有组织最终执行权的高级行政官员CEO由家族内部成员担任不利于治理绩效的提升,但总体上增加经理执行团队中家族成员的比重有利于治理绩效的提升。(3)家族在决策控制权方面的涉入度与治理绩效之间呈显著的倒U型相关关系,即存在一个最佳的家族董事与外部董事比例使得内部治理结构最优,企业绩效表现最佳。(4)终极现金流权和终极投票权的偏离带来的负向效应使之与治理绩效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5)家族涉入经营执行权治理与家族涉入所有权治理有积极的正向交互作用。据此,本文认为企业应该建立有效的人才选拔系统与晋升机制,扩充内部人才储备库;同时加大对外部职业经理人的放权力度,培养外部经理对组织的忠诚度;同时成立家族委员会建设家族宪法,搭建家族企业第二层治理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家族系统的治理,使得家族成员的任命、培养与引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监督制度,规范家族企业相关信息披露机制;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完善中国经理人市场,为上市家族企业的发展构建一个完善的外部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