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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相关的人口数据正在陆续公布,其中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显示,性别比失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减。自从上世纪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推出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就逐步提高,最近几年,已经攀升到了120左右的高位(正常水平中值为105)。严重偏离正常水平的性别比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众多学者对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及影响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一批丰硕的成果。然而,在已有的成果中,绝大部分是从人口学的角度进行探讨,鲜有从经济学的视角对此问题进行剖析的。本文运用现代数量分析工具和经济学理论,从出生性别比的历史和现状入手,深入探讨我国特殊历史阶段出现的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并对出生性别比失衡导致的结婚离婚、犯罪率上升等现象进行实证分析。重点研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探讨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原因。本文提出的“养儿防老”假说认为,父母在决定男孩数量时,会将儿子在未来对自己照料的收益和储蓄的收益加以比较,只有在二者的边际收益相等时才会达到最佳。社会保障对男孩生育率具有局部均衡影响,对男孩起着一种替代作用。社会保障通过消费和照料两个渠道影响着父母的男孩生育率决策,社会保障支出越高,老年人从政府获得的消费和照料资助越多,生育男孩的愿望就会越低。(2)研究独生子女政策与出生性别比之间的关系。本文的第五部分通过人口普查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在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之前,出生人口性别比并没有表现明显的失衡以及地区差异,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以后,出生性别比开始出现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受不同程度生育政策控制的地区之间,不同生育政策控制的民族之间,还表现在分孩次的出生性别比之间。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框架下的实证检验表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接受生育率下降对出生性别比的显著性影响,即在生育控制政策下,生育率与出生性别比之间存在反向相关关系。(3)研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对婚姻市场中的结婚离婚现象的影响。第六章探讨了性别比失衡与婚姻市场中的两个重要方面——结婚、离婚之间的关系。利用2000-2009年间2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210个面板数据,采用省份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模型,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人口比重、平均家庭户规模和高中及以上人口比重等作为控制变量,研究了婚姻市场中的性别比失衡对粗离婚率、男性在婚率、女性在婚率、男性离婚率和女性离婚率等5个变量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高性别比使女性的结婚率更高,离异男性更不容易找到异性伴侣,然而性别比与其他婚姻变量之间却并不存在可靠的统计关系。(4)探讨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对犯罪率的影响。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就是导致了犯罪率上升。第七部分从人口学和统计学角度,利用1986-2007年间我国省级面板的594个数据,采用时间固定效应、省份固定效应模型,以劳动生产率、初中生升学率、跨省人口迁移、福利支出、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作为控制变量,科学地分析性别比失衡对犯罪率影响,结果显示性别比与犯罪率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