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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化解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止个别的、局部的金融风险问题演变成为系统的、区域性的金融危机,是我国当前金融监管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研究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及其相关制度,目的在于为我国新形势下有效化解和科学处置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良性发展以及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提供重要的参考指导。 本文从我国当前对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与处置的相关原则、措施和制度入手,就如何健全和完善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制度进行探讨和研究。参照发达国家金融风险处置经验,深入分析相关制度的缺陷与障碍以及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挑战,进而系统提出对有效化解与处置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所必需的制度调整对策。 本文研究认为,要有效化解与处置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首先就要对出现流动性困难、资不抵债、出现支付困难等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正确判断,要充分把握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依法处置、努力救助、分类处置、内外结合、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以及风险责任追究等六大原则,合理采取自我救助、政府救助、同业救助、重组、收购或兼并、依法行政关闭和撤销、依法破产清算等风险化解和处置措施。当前,对有问题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主要在兼并、破产、产权、内控、信用及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一些制度障碍,只有认真结合我国实际,科学调整产权制度和内控制度,严格信用制度,建立和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救助以及市场退出制度,才能真正做到既合理处置化解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又促进金融业整体效率提高,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业综合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