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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成熟的重要保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也进行了很多探索。2015年,宿迁市被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首批11个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17年底,宿迁成功创建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近年来,宿迁市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推动了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宿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然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文章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为背景,以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研究对象,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知识和理论,在研究和总结国内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采取观察、文献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分析梳理了宿迁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建设现状,紧扣宿迁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分析并阐明宿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信用平台服务、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应用、专业人才队伍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深化提高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建议和对策,即:(1)完善法律法规和系统化制度设计;(2)优化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3)加快培育高水平的信用服务市场;(4)扩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范围;(5)加快培育信用体系专业人才队伍。总之,“多方共治”是当前推动和深化宿迁市乃至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路径,其不仅有助于深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本身,还有助于全面提升地方社会治理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