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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拥有独具魅力的内在价值,具有保育土壤、净化大气、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游憩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它自身构成了完整的生态系统。森林资源属于公共物品,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特征,在生物的生态保护延续和控制气候变化等重大事件中都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的迅速增加,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愈加严重,一系列生态危机随之出现,致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严重减弱,各种自然灾害不断发生,使人类真正意识到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进行森林生态补偿的重要性。森林生态补偿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根据生态保护成本、生态价值、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调节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合理分配森林资源的效益,建立健全覆盖利益相关者的生态与环境保护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导人们更为合理地保护和利用森林生态资源,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本文以劳动价值论、外部经济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生态资本理论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国内外森林生态补偿进行了研究。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和掌握的资料,对牡丹江市森林生态补偿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牡丹江市森林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包括森林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滞后、补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偏低、权责落实不到位、市场化机制欠缺等。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方法,对森林生态补偿的因素进行分析,建立了牡丹江市森林生态补偿影响因素层次结构模型,计算出对森林生态补偿有影响的评价因子。在研究中发现在森林生态补偿的各大影响因素中,生态因素与自然资源因素占有较大比重,具体说来,对森林生态补偿影响因素较大的有:森林生态区位、生物多样性、森林蓄积量、森林起源、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林区居民收入、营林管护成本、造林成本、法律制度、政策、居民收入和户外锻炼时间等。因此,在制定牡丹江市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的区别,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文运用机会成本法、替代成本法、市场价格法和支付意愿法等对牡丹江市森林生态价值进行核算,将森林生态价值分为涵养水源、固碳释氧、净化空气、土壤保持和森林游憩价值,并最终得出具体数值,为牡丹江市森林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本文对牡丹江市森林生态补偿标准进行分析,综合利用以经济价值补偿为依据的观点和以生态效益补偿为依据的观点,尝试性地测算牡丹江市森林生态补偿标准的参考值,为牡丹江市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对牡丹江市森林生态补偿方式进行分析,包括:森林生态补偿的依据——政策法律、补偿方法依据;森林生态补偿的原则——补偿主体与客体确定、补偿的实施原则;森林生态补偿主体与客体分析、森林生态补偿手段的分析以及补偿方式的选取。国际上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森林生态补偿进行了探索,对森林生态服务进行了有效的补偿,能够达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本文总结了国内外的经验和启示,希望可以对制定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有所启发。最后,针对森林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和国内外森林生态补偿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森林生态补偿的对策建议:要加强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建立多元化森林生态补偿方式;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拓宽补偿资金渠道;利益相关者参与生态补偿建设。本文以牡丹江市为例对森林生态补偿进行研究,提出完善森林生态补偿的对策建议,其意义不仅在于为牡丹江市今后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参考,并为今后我国针对不同地区制定森林生态补偿政策和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提供参考思路,以期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