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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用地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传统耕作方式破坏了土壤有机质的平衡,浪费土地资源。研究提高土地质量的方式成为农学家的基本课题,由此保护性耕作的理念应运而生;同时研究以提高农民耕作质量为目的的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成为法学家的主要任务,对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不断完善。研究依据外部性理论、权利义务一致性理论、国家管理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对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基本类型,构建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应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中国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望完善中国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理论研究,指导中国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构建和落实。在对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理论研究中,明确了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概念和目的,分析认为构建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应坚持外部性理论、权利义务一致性理论、国家管理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的一致,同时应将补偿对象确定、主体明确、补偿标准公正和补偿方式科学作为构建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除此之外在构建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过程中还应坚持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政府补偿机制与市场补偿机制相结合原则、补偿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协调原则、补偿方式多样化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统一,在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分析中总结出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常见类型:政府补偿制度和市场补偿制度,直接补偿机制和间接补偿机制,政策补偿、技术补偿、资金补偿和实物补偿体系。在对中国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的分析中认为中国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现状是现存农业补贴政策比较完备但是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有待完善,存在现有制度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补偿基金制度不完善和市场补偿制度发展缓慢等现实问题,这些因素的叠加加剧了构建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有中国特色的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构建模式:通过种粮补贴与保护性耕作种植补偿的耦合、农资综合补贴与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的耦合、良种补贴与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补偿的耦合、农机补贴与保护性耕作机具的耦合实现对现有制度资源的充分利用;通过整合基金补偿法律法规、拓宽基金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式完善补偿基金制度;通过探索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碳汇交易补偿机制和推进保护性耕作生态效益合约补偿制度完善市场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