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先行调解制度

来源 :山东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xiaotiancxk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先行调解制度。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该条规定从而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的一项新制度,即先行调解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有着重大深远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日益健全,人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随而带来的是我国法院每年需要解决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数据统计,我国人民法院在2009年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为五百八十多万件,2010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突破了六百万件,2011年则超过了六百六十万件,2012年则达到了八百四十多万件,并且每年呈递增的态势。我国第一审民事案件的逐年递增给我国的人民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此次先行调解制度的确立,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明确赋予了法院对立案受理前的案件进行调解的权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前的先行调解有了法律可循。这样就会有大量的民事案件在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就得到了解决,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的先行调解制度是我国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纠纷解决体系,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先行调解制度也有诸多的不足之处,在未来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需要加以完善。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先行调解的概述,本章指出了我国还没有对先行调解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现状,对先行调解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第二章是先行调解的原则,阐述了先行调解的四大原则,即自愿原则、保密原则、高效便捷原则、保密原则。第三章是先行调解的具体内容解读,分析了先行调解的适用范围、先行调解的主体、先行调解的启动、先行调解的进行、先行调解的结果及效力以及先行调解的费用,明确阐述了先行调解制度在实务中应当如何具体适用。第四章是先行调解制度的不足,罗列了我国先行调解制度的不足之处。第五章先行调解制度的完善,针对我国先行调解制度还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的建议,为我国未来民事诉讼法的完善出谋划策。
其他文献
产品在流通、仓库堆码和使用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跌落冲击等情况,跌落冲击是造成产品破坏的第一大元凶。本文针对企业生产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研究。论文首先从
一说到现代教育,不少人就联想到信息化、现代教学技术、先进的设施、豪华的校舍……这些至多仅是现代教育的下位特征;或许还有人想到先进的办学理念、人性化管理、个性化评价……这些也仅是现代教育的躯体部分。事实上,很多人长期以来对现代教育的精髓无视、忽视、遮掩,或避而不谈。  何为现代教育的精髓?从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出发,人的精髓就应当是现代教育的精髓。人的精髓就是现代教育的信仰。事实上,信仰是中国人当下与
语言词汇系统中,动词在句子语义结构和句法结构中占据重要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这种制约能力主要表现在其配价能力上。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表现出来的具有联结其他句子成分的
主编大叔:一眨眼,冬的脚步近了,她悄悄来到人间,虽带来了寒冷,却也馈赠了许多美好的事物,比如雪。古人有云,"瑞雪兆丰年",雪也成了一种对来年丰收的企盼;"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
目的通过对瘢痕子宫再次妊娠的孕妇进行产前、产时、产后各项指标的观察,探讨瘢痕子宫孕妇再分娩时经阴道分娩的可行性。方法选取瘢痕子宫再妊娠孕妇64例作为研究组,并按照1
2003年12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美国哈佛大学发表了题为“把目光投向中国”的演讲。在演讲中,温总理指出:“中国的发展和崛起是和平的崛起,我们要走一条和一些大国不一样的道路,这条
男性乳腺癌(male breast cancer,MBC)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男性恶性肿瘤,发病率远低于女性乳腺癌,约占美国乳腺癌病例的1%,其发病率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由于其罕见性,大多数乳腺癌
(1)方向性。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
目的研究钳式胸膜活检技术在胸腔积液诊断方面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方法选取尚无确诊的胸腔积液患者120例,随机分成胸膜活检组和胸水细胞学组,每组60例。胸膜活检组患者采用C型
目的观察超声成像在类风湿关节炎(RA)早期诊断中的效果,并探讨其在活动性评估中的应用价值。方法选取确诊为RA的患者52例作为观察组,另选择体检的正常人52例作为对照组,2组均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