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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大家遵守的规则,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在全社会制定或形成的一切有利于支持、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引导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规定和准则的总和,它具有复杂性,规范性,约束性,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并行和广泛性的特征.它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服务,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按照主体的不同,它分为生态文明行政制度、生态文明市场制度和生态文明公众参与制度。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须在一定的原则下进行,这就要求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坚持系统性、先进性、合规律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只有坚持这四项原则,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才能沿着正确、全面、合理和公平的方向发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为了解决我们日益严峻的生态问题,为了实现和谐社会和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起步虽然比较晚,但是其发展速度比较快,在我国的社会建设各个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一些缺陷也逐渐显露出来。美国、日本和法国这些发达国家的工业革命比我国发生的早,他们对于由工业革命带来的生态问题的治理也比我国早。我国可以充分地借鉴他们的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更好地完善我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本文从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举措,一是健全生态法制制度,可以从完善我国生态文明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制度着手;二是建立生态行政制度,可以从建立依法生态行政和绿色管理制度、建立绿色政绩考评制度和建立健全政府生态责任追究制度着手;三是健全市场制度,可以从完善生态产权制度和加强生态税费制度;四是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可以从建立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制度和监督制度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