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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社会各项福利政策的实施还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但是我国却已经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并且人口老龄化速度正在不断加快,在当前的基本国情下,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全面推行社会养老是未来社会的主要发展趋势。然而与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性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健全,尤其是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中,更是在制度上存在着非常明显的缺失。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已经在2009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改进老农保中存在的各种不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金应当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承担,而非老农保制度中的由农民自己担负全部的农村养老保险金。同时还规定,农村养老金不单单只包括农民所缴纳的个人账户金额,而是还包括了由政府财政所承担的基础养老金。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局面,为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打下良好基础。但是同时受思想、财政实力、监督机制、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由于这些原因,对推行该制度的造成很大阻挠,反映出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到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推行中反映出所有问题中最明显体现就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水平以及政府支持水平这两个问题。基于此,本文以陕西旬邑县为例,对我国当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政府支持水平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分析。论文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思路方法,综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继而对陕西旬邑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和政府支持条件进行了详细分析,探讨了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的测定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中的财政支持现状、支持条件和支持方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希望能够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的提升和社会保障性体系的进一步改进有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