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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国社会中不同类型热点案件所引发的道德与司法之间的角力可谓蔚为壮观。改革开放后,我国迈入了社会转型期,利益多元与矛盾多发并存,这一时期可以用“转型”和“矛盾”二词来加以概括。毫无疑问,伴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分化,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社会诸多观念在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矛盾日益突出。虽然,社会的发展必然产生社会的不断变革,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巨大腾飞,但同时引发出一定程度上的复杂性,司法与道德之间的冲突不断产生。司法与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调节手段,属于不同的规范系统,在实际情况中存在着司法与道德的差异、错位乃至冲突。司法与道德的冲突包括合道德不合法和合法不合道德两种类型。两者冲突的实质是传统道德观念与现代法律规则的冲突与分歧,是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对立与冲突。本文通过对我国司法和道德冲突的现状、本质及利弊的分析,结合我国社会现实和基本国情,提出协调我国司法和道德冲突的建议。本文的内容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论在内,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其次,简要梳理并评析国内外研究现状;再次,介绍了主要研究方法;最后,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为“司法与道德的内涵及其冲突界定”。本章分为三部分,分别界定了司法的概念及深层本质、道德的概念、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变迁,以及司法与道德冲突的界定。第三章为“当下我国司法与道德冲突之现状分析”。首先,分析了当下我国司法与道德冲突的时代背景——社会转型期,其概念的界定和转型期法治的主要特点;其次,当下司法与道德冲突的主要类型,包括合道德不合法和合法不合道德两种类型;最后,对各种情况进行总结。第四章为“我国司法与道德冲突之实质及利弊分析”。此部分分析了冲突发生的实质是传统道德观念与现代法律规则的冲突,是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对立与冲突。具体包括:传统以官本思想为基础的道德与现代权利本位法律规则的冲突、中国传统道德集体主义与现代法治个人本位的冲突、人情与法律的冲突以及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之争。此外,分析了我国司法与道德冲突的利弊。我国司法与道德冲突的积极作用:第一、适度冲突会促使法律与道德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第二,冲突使我们对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与道德进行价值选择。我国司法与道德冲突的弊端:第一,冲突导致道德的困惑,第二,冲突导致法律的错位。第五章为“我国司法与道德冲突之协调”。如何协调两者关系,笔者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第一,制定良法: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原初出发点;第二,加强司法职业化建设,包括建立法官的选任制度、强化司法垂直管理。第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确保公民能够有效参与。第四,构建完善司法监督体系。第六章为“结论”。此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当下司法与道德冲突主要包括合道德不合法和合法不合道德两种类型,冲突发生的实质是传统道德观念与现代法律规则的冲突,是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对立与冲突。结合我国社会现实和基本国情,提出协调司法和道德冲突的建议:制定良法,加强司法职业化建设,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完善司法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