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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对于遏制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陋习,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法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等相关国家地区的有益经验,特别是引入了人身保护令制度,使这一令状独立成章,不依附于其它民事诉讼存在,对于保护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方的权益不受侵害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从全国各地基层法院司法实践运用来看,这一制度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证据规则及证据采纳方面规定不明,保护令状的种类过于单一,无法适应纷繁复杂的家庭暴力案件,法院、公安机关等在人身保护令的执行阶段权责不明,对于人身保护令的责任承担方面也规定地过于笼统,且未引入刑事保护令制度等等。基于上述考虑,本文较为详细地探讨了一些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建议,希望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人身保护令制度能够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发挥其作用,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案件,不断净化社会环境,让整个社会远离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