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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泉州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座城市扎根生活,成为“新泉州人”。然而,日渐高涨的房价令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学生以及当地的中低收入者难以承受。原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受到收入、户籍等多方面的限制,处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之外同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夹心层”人群难以获得相应的住房保障。2010年,为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需求,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体系。2011年4月15日,泉州市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针对泉州市居高不下的房价,发布了《泉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并于同年动工建设泉州市首个公租房项目——芳草嘉园。本文从泉州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演变出发,针对泉州市公租房标志性文件《泉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及《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进行文本分析,研究目前泉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存在的户型比例不够合理、存量依然难以满足实际需求、管理方面存在漏洞、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主要问题,并分析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资金投入不足、土地资源稀缺等原因,通过借鉴国内外部分城市在公共住房领域的先进经验,提出根据泉州市实际,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地方性法规、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服务、加大土地、财政、金融支持,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监督机制四条对策,完善泉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