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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是满足居民基本用药需求的重要载体,在国家药物管理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国内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长期处于付费方和招标方分离的局面,降低了医保支付效率,在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销售终端的基本药物供应链中,存在比较严重的资金收益侵占及失衡的收益分配矛盾。如何合理进行基本药物供应链的收益分配,对于推动基本药物供应链的有效运转至关重要。2012年,上海市率先针对基本药物实行医保招标采购,实现了基本药物付费方与招标方的统一。医保招标采购能否提升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的合理性,需要进行系统论证。 本文在医保招标采购的制度要求下,考虑支付流程的差异性与资金增值规律的影响,运用Shapely值法研究基本药物供应链的收益分配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1)从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的重要性、药品招标采购与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的关系、医保招标采购下研究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问题的可操作性等三个方面,分析研究背景并引出研究问题;从供应链协调与收益分配、药品供应链管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等方面评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从药品供应链理论、基本药物制度理论、合作博弈理论等方面阐释了基本理论观点。 (2)综合运用政策文件梳理、文献资料分析和专家访谈咨询等方法,从现实基础和理论探索两个层面,分析了医保招标采购的内涵与特点,构建了研究理论框架;从支付流程、利益相关者、资金增值影响因素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医保招标采购下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的关键要素,提炼了逐级支付流程和并行支付流程的结构特征,明确了基本药物生产商、基本药物配送商、公立医疗机构的利益诉求以及医保招标采购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 (3)针对医保招标采购逐级支付流程和并行支付流程各自完整的一次结算周期,在由基本药物生产商、基本药物配送商和公立医疗机构组成的三级供应链系统中,考虑资金增值的影响,在非线性需求函数下建立了两种支付流程的基本药物供应链成员收益及整体收益函数,运用Shapely值法进行求解,得到了两种支付流程在独立决策、两两合作决策及三方合作决策情形下的最优解及其收益分配均衡解,通过数值算例验证了采用Shapely值法进行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4)考虑基本药物价格不发生变化和均取最优值两种情况,从独立决策收益、两两合作决策收益、三方合作决策收益、均衡收益等四个方面进行收益分配结果的比较,分析了资金收益率和费用结算时间对收益差值函数的影响,得出了传统逐级支付流程低效运作的瓶颈因素以及两种支付流程各自占优的实现条件,并基于医保招标采购给出了提升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合理性的对策建议。 根据研究内容,本文主要得到了以下四点研究结论: (1)基本药物生产商、配送商和公立医疗机构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医保招标采购需要进行差异性关注,如重点关注基本药物生产商和配送商合理利润的实现、重点关注公立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生产商和配送商的让利。 (2)针对医保招标采购的两种支付流程,运用 Shapely值法进行基本药物供应链的收益分配,均能够实现成员收益的帕累托改进,但在考虑资金增值规律的影响下,逐级支付流程中基本药物生产商、配送商和公立医疗机构的均衡收益差距较大,并行支付流程中三者之间的均衡收益差距较小。 (3)通过收益分配比较发现,逐级支付流程和并行支付流程均存在各自恒定占优的决策情形,但多数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的实现条件进行判断;医保结算时间的延长不利于基本药物生产商和配送商收益的提升;医保招标采购能够通过并行支付流程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生产商和配送商的让利,从而提升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的合理性。 (4)过长的费用结算时间、难以保证的生产商和配送商合理利润、突出的资金收益侵占矛盾、失衡的利益格局是造成传统逐级支付流程低效运作的瓶颈因素,可以通过明确政府责权利、完善药品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推动基本药物供应链成员合作等方式加以应对,最终实现更加合理的基本药物供应链收益分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