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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不断扩展和深入,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成为了国际贸易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和裁判机构愿意选择CISG作为纠纷解决的准据法。因此研究CISG的重要性不言而喻。CISG自诞生以来已有30多年历史,各国理论界对CISG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也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但对CISG排除适用问题却不够重视,相关的研究也很少。事实上,对CISG的排除适用问题的研究也非常重要。CISG的适用和排除适用是两个相互对立但又统一的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可谓殊途同归,都能促进CISG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统一适用,为各缔约国当事人开展国际贸易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本文以CISG的排除适用为研究主题(当排除主体为审判机构时仅讨论法院为主体的情形),以期理论界和实践中能对此问题引起重视。本文拟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CISG排除适用问题的概述。首先介绍了CISG产生的背景,然后根据各国对CISG的实践调查粗略统计了各国排除适用CISG的频率,得出CISG被排除适用的频率比较高的结论,并由此结论寻求原因分析影响CISG被排除适用具体因素,最后探讨了CISG排除适用的合理性。第二部分探讨当事人意思自治排除CISG的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排除CISG的适用是CISG本身允许的,也是对CISG排除适用的主要方式。这部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分析当事人意思自治排除CISG的方式及具体表现形式;第二层次主要分析当事人意思自治排除CISG应受到的具体限制。第三部分探讨其他特殊规则的优先构成对CISG排除适用的情形。其他特殊规则具体包括商业惯例及习惯做法的优先适用、国际协定的优先适用、当事人所在缔约国对CISG的保留、当事人所属缔约国的类似销售法优先。当然这些规则的优先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情况下这些规则的优先适用仅仅构成对CISG的部分排除。第四部分探讨目前我国排除适用CISG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首先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我国法院在审理CISG相关案例时排除CISG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出发寻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第五部分总结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