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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差距,逐步实现城乡之间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关注和研究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责任落实情况,既有利于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也有利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践,更有利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制度。本文以河南省永城市为案例,充分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展开研究。首先分析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政府作为主体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进而分析指出了政府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即统筹规划责任、经费投入责任、资源配置责任、规范管理责任、教育督导责任。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永城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政府责任落实中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统筹规划责任:将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纳入一体规划;二是经费投入责任:不断加大政府对城乡中小学的教育投入;三是资源配置责任:优化城乡中小学队伍建设与办学条件;四是规范管理责任:初步建立了城乡中小学校管理考核机制;五是教育督导责任: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的教育督导。同时,还介绍了永城市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中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一是统筹规划责任缺失:布局失衡与“择校”乱象亟待扭转;二是经费投入责任缺失: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偏低与管理不够规范;三是资源配置责任缺失: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与师资建设有待加强;四是规范管理责任缺失: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管理规范仍有待加强;五是教育督导责任缺失:城乡中小学教育督导实效性仍需改善。随后,运用利益——制度——机制——文化四维分析结构,旨在揭示永城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政府责任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最后,文章阐述了强化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政府责任落实的基本原则,即有限责任原则、权责对等原则、行政法治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随后,提出了强化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政府责任的具体对策,主要包括不断强化利益整合、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优化体制机制、大力培植文化根基等几方面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