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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者和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日趋严重,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消费公益诉讼也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的实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有必要对消费公益诉讼的立法进行系统的梳理、对消费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进行充分调研,并针对其中的不足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在立法方面,我国从2013年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消费公益诉讼的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消费公益诉讼有法可依的局面。在司法实践方面,我国的消费者协会和试点地区的人民检察院在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通过梳理目前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发现了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在立法方面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过窄且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二是在检察机关提起消费公益诉讼上存在立法缺陷;三是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机制不健全;四是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五是案件的受理费用较高;六是消费公益诉讼门槛较高。此外,通过对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进程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可知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在司法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消费者协会的作用难以发挥。鉴于我国消费公益诉讼领域存在的上述不足,文章将从原告的起诉资格、判决效力、诉讼费用等方面出发、通过对域外典型国家与中国进行比较分析之后,提出了完善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的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加强宣传,使得消费者能够树立正确的消费公益诉讼观念。第二,从完善消费公益诉讼的主体出发,扩大消费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并重点强化检察机关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第三,要健全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机制。第四,要完善证明责任的分配。第五,完善诉讼费用承担机制。第六,要健全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的相关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