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5年9月底,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将适时推出股指期货,A股市场应声下跌;时过近一个余月,中国国家物资贮备调节中心的一名叫刘其兵的交易员在遥远的伦敦因陆续抛出20多万吨的期货铜,给国内相关期货铜投资者造成近100亿人民币的亏损;近日,伴随着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筹建,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内的各方人士纷纷表示,金融期货渐行渐近,股指期货可能拨得金融期货头筹,这些消息令A股市场在1300点整数关口连连后撤。市场人士分析,与股指期货孪生的做空机制将挤爆A股市场的‘泡沫’,加剧大盘震荡;再加上,业内仍在探索与总结的“3.27”事件、巴林银行案件、陈久霖案件等,不得不提醒我们思考:衍生工具为什么会造成如此大的经济损失?衍生工具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究竟有哪些?究竟怎么样才能在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殊功能与作用的同时,又科学有效地管理其风险?近年来一系列金融风险事件表明金融衍生产品可谓一把名副其实的“双刃剑”,它在制造了无数市场传奇的同时,也酿成过多次骇人听闻的巨额亏损和金融危机事件。从设计初衷和原理上,金融衍生产品首先应该是规避风险的工具,但在实践中取得的效果有时适得其反。规避风险的工具反而招致更大的风险,是产品本身固有的问题?还是使用不当、操作失误抑或是监管不力的问题?如何认识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如何有效地进行监管,怎样才能做到既能利用它规避风险和财务杠杆的作用、合理地配置金融资源,同时又能有效控制风险,这些都是我长期以来十分关心并且正在探索和研究的问题。为了思考和探索以上几个问题,我结合在西南财经大学EMBA期间所学的经济金融理论,尤其是本人长期从事证券交易及其管理工作的实际体会与感悟,试图从经典案例的回顾分析入手,在总结案例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探索加强我国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对策措施。由于多种原因,论文中一定会有不少的疏漏甚至错误,敬请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