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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变革与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极大提高了我国农村生活水平。与此同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受到广泛关注。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针对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经过多年实践与探索,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缓解了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自然环境。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关键历史时期,十三五规划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列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广泛推动新一轮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从农村体制改革深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等角度来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政府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动农村环保政策大规模普及,环保工作稳步推进,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不断丰富。政策的落实和实施是政策普及过程当中必不可少和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农村环保政策执行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国家出台的各项农村环保政策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在于各级地方政府是否对政策进行认真落实,严格贯彻,坚决执行。如果在政策执行环节出现问题,政策制定的再完善,也是徒劳无功,起不到解决社会问题的作用。农村环保政策的执行环节在整个政策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农村环保政策的执行问题研究突显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山东省菏泽市在农村环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努力探索适用于当地农村环境实际状况改善的现实路径,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菏泽市作为山东省欠发达地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到目标、资源、执行机构、执行人员和外部环境的影响,难免遇到一些难题和阻力。因此,本文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菏泽市农村环保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改善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效果的建议。本文从菏泽市农村环保政策的执行现状着手,先总结了近几年菏泽市为优化和改善农村环境,治理农村污染问题所采取的政策措施。随后对菏泽市农村环境的主要机构做了详细介绍,对农村环保政策的执行主体做了详细说明。然后根据霍恩—米特系统模型理论框架中所蕴含的政策目标、政策资源、执行方式、执行机构、执行人员和系统环境这六大要素的交互影响所形成的系统关联性对菏泽市农村环保政策执行过程中所面临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探究症结所在,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完善菏泽市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的措施。本文首次将霍恩-米特模型应用到农村环保政策的执行问题研究中,并选取山东省经济欠发达的菏泽市作为具体分析对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研究发现,影响菏泽市农村环保政策执行的政策目标和资源,执行的方式、机构和人员及系统环境等要素在执行过程当中彼此影响、相互关联,共同构成影响政策执行的系统模式。为了使政策得到准确彻底的执行,必须协调好霍恩-米特模型中所包含的六要素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