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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法院可依职权调查收集审理案件所需要的证据,但是随着民事司法改革逐步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法院的这一权力被极度限缩。这不仅妨碍了实体公正的实现,也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而且,由于现行立法对于法院职权取证的规定过于原则与简单,不利于实践操作,因此加强对法院职权取证的研究迫在眉睫。本文引言介绍了世界范围内法院职权取证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从法院职权取证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着手,引出研究法院职权取证的必要性。第一章对法院职权取证作了简要的概述,介绍了其内涵和特征,比较分析法院依申请调查取证和依职权调查取证,进而对法院职权取证之法理和价值予以阐述。第二章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地区立法进行比较考察。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差异及形成原因,并为我国法院职权取证的完善提供可借鉴的内容。第三章是对我国法院职权取证的历史考察与现状分析。本章从我国法院职权取证的发展历程入手,分析其现状的合理性与不足之处。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国法院职权取证的构想。笔者首先从民事诉讼模式的角度分析我国法院职权取证应采用的模式,然后具体论述应扩大法院职权取证的适用范围,健全法官释明制度和建立专职法官调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