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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界所说的港口国监督(PSC)特指港口国政府海上安全主管机关(我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海事部门对进出本管辖港区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对照国际公约、强制性国际规则和指南、建议性的技术标准的指南的最低安全适航的要求,判定其是否达到标准的国际监督和控制。PSC是我们最终实现“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目标的重要手段,作为海上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的PSC已越来越受到我们的重视,但我们对作为PSC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选船工作却未进行深入研究。本文首先在绪论中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必要性,并指出了本文研究所用的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点。接着从介绍港口国监督的概念、目的入手,系统地阐述了港口国监督的由来与发展及各个地区的现状,同时详尽地论述了港口国监督相关的法律、公约及检查程序。 选船工作对于高效、科学地开展PSC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选船工作又是我们港口国监督检查中遇到的第一个难点。为了解决港口国监督的难点,以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港口国监督,本文首先系统地介绍了巴黎备忘录、东京备忘录、香港海事处等的选船标准,在指出各个地区选船标准的优点和不足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影响PSC选船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安全评价理论,将选船因素分为二种类型:即优先检查因素和选择检查因素。通过对多位专家的访问和咨询,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并利用模糊数学的方法确定选船因素的隶属函数,最终建立港口国监督的选船评价模型。 在文章最后,作者通过引用多个实例对选船模型的可靠性进行验证,检验的结果表明本文借助于模糊推理的数学工具建立了PSC所建立的选船模型是可靠的、实用的,具有一定的使用和推广价值,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可以规范港口当局的选船行为,减少人为的随意性:(二)可以有的放矢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三)可以合理安排检查员,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四)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低标准船舶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