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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以及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融入了世界经济的总趋势,电厂的投资主体已由政府单一行为转变成市场多元化。为此,必须用严格的合同管理办法来管理电厂建设,达到降低电厂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降低电厂建成后的发电成本,适应竞价上网的要求。 工程建设合同是依据相关法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投资、质量、安全和进度实施有效控制的手段。本文针对电厂建设特点,从项目法人对合同管理的角度,提出工程招标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的主要控制要素。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主要对施工和设备采购时使用国家颁布的标准化合同范本中部分条款的缺陷提出了修改意见,以及针对有些条款不严密之处,分析并说明在专用条款内应约定的内容。 合同管理工作应该从招标开始,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应是一个动态过程的管理行为。本文从法律、技术、经济等方面对合同管理控制要素的研究和探讨,不仅是对已建工程项目经验的总结,更希望对新建电力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合同管理提供借鉴,以期使合同管理科学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