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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人类在实现思想和情感的表现、交流中,最具有普遍性和感染力的一种艺术形式,更是人类精神生活中不缺可少的艺术形式。人类在长期实践中发现了音乐的很多作用,但究其根本,音乐的首要作用还是它的审美作用。能深切影响到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只有音乐的美感,这种美感使人对音乐产生共鸣,进而能够感染到人的思想感情。在人们欣赏和表达音乐的过程中,音乐可以留给人们很多的空间去体验美和想象美,在优美的音乐中,人类的心灵能够得到净化,情操能够得到陶冶。音乐具有强大的艺术吸引力,也因其审美本质和情感特性使得音乐教育成为实施审美教育的一个基本途径。音乐审美教育以音乐为载体,主要包括音乐欣赏、音乐表演、音乐创作等活动,具有提高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培养受教育者丰富的情感、激发受教育者创造性思维等重要作用。在音乐审美教育的实施中,教育者基本都能认识到音乐教育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审美价值,都能正确理解音乐审美教育是面向全体受教育者的素质教育。音乐教育具有体验美感、陶冶情操、开发智力、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价值的观点已被人们普遍接受,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也已经被大家广泛认可。尽管我们在一些文献中把音乐审美教育的概念定义下来,可是很多教育者对音乐审美教育的认识总是陷入一种定义化的模式,而不能真正从本质上认识理解音乐审美教育究竟是什么,以及对音乐的本质属性、音乐审美教育的作用是怎样实现等问题都没有清晰的认识。本文主要从美学的角度并借助教育学、心理学、音乐学等其他学科的理论,希望能对音乐审美教育中音乐的本质属性、音乐审美教育的重要作用、音乐审美教育作用的实现途径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只有遵循音乐审美教育中各种音乐活动的美学原理和实践原则,运用审美规律来进行音乐教育,才能真正实现音乐审美教育的作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