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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辞在本质上是音乐文化建构的产物,从属于音乐文化活动的需要;在形态上,又是用语言记录的乐曲唱辞,具有很强的文学性。因此,歌辞在文化属性上既有乐文化系统的音乐意义,又有语言文化系统的文学意义。其次,歌辞在乐文化历史发展的实践形态中呈现出多元性。这些特点使之在中国诗歌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诗歌体式的形成演进、歌辞题材的兴盛繁荣、歌辞体风格范式的确立等,皆与当时音乐风格、歌辞“双重性”功能有着密切关系。 歌辞文化的双重性与交融性、音乐实践形态的多元性,是学术界从音乐文化背景研究乐府歌辞的重要依据,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以往的研究中,音乐视阈研究者缺少对“歌辞”诗歌史意义的关注;文学视阈研究者缺少对“歌辞”文学特性形成的音乐基础和特殊功能的关注。有鉴于此,本文努力在音乐背景与歌辞文学形态演进之间寻找二者内在的联系,将魏晋南北朝“歌辞”置于当时音乐文化建构和具体音乐活动中进行审视和描述,从而认识“歌辞”丰富而复杂的多重意义,阐释由此引出的歌辞文学与文学史的若干问题。论文在总体结构上分成“魏晋南北朝音乐文化建构史论”和“魏晋南北朝歌辞文化专题论”两部分,全文共八章。 “魏晋南北朝音乐文化建构史论”部分共四章,重点着眼于魏晋南北朝音乐文化背景的动态考察:一方面,探讨魏晋南北朝宫廷音乐文化建构的基本政策以及帝王音乐文化活动对音乐文化、歌辞创作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探讨魏晋南北朝音乐文化建构中华胡交流与雅俗整合的历史过程及其对文人歌辞创作的影响,更清晰地认识文人歌辞生成的音乐文化基础,梳理歌辞历史演进、变化的脉络和阶段性特征。 第一章重点梳理魏晋时期民间音乐发展变迁和宫廷音乐文化建构的过程,讨论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清商曲与相和歌的关系,本文认为:“相和歌”称名与“相和歌”音乐曲调不是同时出现的,二者对应经历了很长的过程,直到张永《元嘉技录》、王僧虔《宴乐正声伎录》、沈约《宋志》等用“相和歌”指称魏晋“丝竹更相和”的“十三曲”歌曲,“相和歌”与从汉代流传而来的十三曲“清商曲”才完全对应;“相和而歌”的乐曲并非全为“相和歌”,清商曲也并非皆以相和而歌的方式唱奏;相和歌是清商曲的一部分。“清商三调”是在相和歌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在音乐渊源上皆出于清商曲。对于魏晋时期清商曲迅速发展复兴与魏晋时期宮廷音乐文化建构政策的关系,本文指出:曹魏专门设置清商令掌管清商女乐俗曲,使清商乐在魏晋迅速发展获得制度保障;魏晋宫廷音乐文化建构中既修复传统雅乐、又吸收清商俗乐的文化政策,使雅乐与清商俗乐双向交流、互补融合,清商俗乐的文化功能和社会地位不断提升、扩展,清商乐歌辞创作也得以兴盛繁荣;同时,清商乐的不断雅化,也导致其逐渐僵化,并最终走向衰落。 第二章重点讨论东晋吴歌等民间音乐发展与宫廷音乐文化建构的关系。从东晋建国到晋穆帝近半个世纪,吴歌一直在民间自足发展,少有文人、贵戚接受。究其原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