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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权理论要求作为权力行使者的政府必须对作为主权拥有者的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因此,责任政府的建立就显得相当必要而且重要,作为我国建设责任政府重要内容的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亟需从非常态的政治安排迈向常态化的制度设计。这关乎官员执政能力以及政府的合法性与公信力,是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以及服务型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由于我国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以及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某些缺陷,使得公务员引咎辞职往往成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政治安排,而没能成为失责官员的自觉选择。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发展现状及问题的考察与分析,就如何推进引咎辞职常态化建设问题,提出了一些思考与建议。文章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的现状、研究的方法,界定了引咎辞职的含义,并对引咎辞职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第二章对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在现阶段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实践过程中还存在诸如:引咎辞职的条件与标准不明确,失职公务员引咎辞职的自觉性不高等现实问题。第三章则对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常态化面临的阻力和障碍进行了探析,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行政责任文化的缺失、问责制度不完善、信息互动渠道不畅、以及官场潜规则等视角集中阐述了推进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常态化所面临的种种困难。第四章在现状分析和阻力症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常态化的对策与建议,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行政问责制度、增强公务员的行政责任,培育公民的行政问责意识,强化对失职官员的社会压力。最后,文章还从缓解引咎辞职官员的后顾之忧,寻找适合的出路,包括从事企业工作,从事NGO工作等论证了实现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常态化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