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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公报统计,2010年末我国有超过8502万的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2518万人。据相关研究显示,2014年底健全人群众体育参与率为33.9%,残疾人群众体育参与率不足10%,重度残疾人作为残疾人中的特殊群体,其整体的体育参与率水平更低。“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并从政策法规、社会保障和康复人才等方面加强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高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参与率。本研究以政府购买重度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运行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调研法、数理统计法、调查法和个案研究等方法,以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为切入点,通过对使用主体等相关人员的问卷和访谈,分析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运行机制的实行情况、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并以福建省为例,对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进行个案研究,主要是对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和购买服务项目轮椅徒手健身组合操的运行情况进行研究,考察政府购买重度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各主体的协作情况及其对康复体育所产生的影响。通过研究分析发现,目前我国政府购买服务整体的运行机制尚未成熟,我国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的康复体育服务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是以政府包办的形式,其余主体的参与程度偏低,缺乏相应的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加上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受经济、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地区出现明显的差异。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新矛盾背景下,重度残疾人作为这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之一,需要格外的关心。除了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支持之外,还应加强承接主体与需求主体重度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加大对其需求的调查,加强服务内容的针对性,加强无障碍信息沟通,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不断实现重度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的保障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