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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制度安排下农村集体严重缺乏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激励,乡镇企业用地者缺乏集约用地的必要约束与激励,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集约用地的约束与分权体制下发展地方经济的激励不相容,导致中央政府集约利用农村土地的政策目标难以落实到可操作的层面。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建立新的激励约束机制,即让各级政府、农村集体以及用地企业能够也同中央政府一样把集约利用土地当成自己神圣责任,不得不或能够自觉地考虑集约利用土地的问题。论文主体部分首先介绍了乡镇企业土地集约利用存在问题及用地效益总体评价;其次,考察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集体和用地企业作为利益主体的不同行为特征与利益偏好,以探索符合相关利益主体行为特征要求的激励路径进而完善乡镇企业用地集约利用激励约束机制;最后以南京市六合区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在对各乡镇集约利用等级的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不同集约类型乡镇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总结全文得到如下结论:(1)总体上,我国乡镇企业土地利用集约水平偏低,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划约束机制不完善,政府激励不足,导致用地分散,难以发挥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项目重复建设多,建设用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2)通过对地方政府、农村集体以及用地企业利益主体的经济行为分析,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提出了激励路径,完善了乡镇企业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即对农村集体,从产权、农产品价格以及投入方面以激励,在村镇规划、耕地承包制度以约束;对企业用地者,从市场、技术改造以及向园区集中方面激励,从加大违法用地处理和闲置费的收取方面约束;对地方政府,将集约用地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完善考核方式方面激励,从用地指标、加大代理人风险方面约束。(3)六合区2004-2009年土地集约利用指数逐年上升,从低度利用水平达到集约利用水平;2009年各乡镇的乡镇企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涵盖了过度利用、集约利用、适度利用、低度利用四个等级;结合地区实际,分析各不同集约型乡镇的原因并设计完善了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