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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慈善事业伴随改革开放而迅速发展,在立法和实践中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慈善捐赠活动仍然存在许多法律问题,特别是在慈善捐赠活动中起桥梁作用的慈善组织,其相关的法律机制存在严重不足。在近年慈善组织丑闻频出的社会背景下,笔者认为,对我国慈善捐赠法律问题研究很有必要,故决定从完善慈善组织机制的视角进行分析。本文先从法律上对慈善捐赠进行了界定、论述了慈善组织在慈善捐赠活动中的特殊性,并提出了我国慈善捐赠法律问题主要体现在我国现行慈善组织法律机制存在严重不足。之后,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慈善组织相关法律体系未构建、政府对慈善组织的定位存在偏差、慈善组织的监督体系不健全是导致我国慈善组织法律机制存在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最后,在分析美国、英国、香港有关慈善组织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慈善组织机制的法律建议。具体内容包括:从立法层面提出应该制定全国范围的慈善法规和义工组织法。从确保慈善组织法律独立性层面,指出政府与慈善组织应构建合作关系,同时政府需强化跨部门的慈善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从构建慈善组织多元监督体系的角度,强调应充分发挥政府监督、慈善组织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