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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的积极主导下,中国的城镇化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单纯追求GDP的政绩价值观引导下,城镇化一度受到“功利化”和“工具化”的驱使,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城镇化率目标,在城镇发展相关规划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以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卖土地、扩大城镇规模、频繁拆挖建等急功近利的形式发展经济,从而导致土地城镇化、房地产城镇化以及各类城市病问题的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新型城镇化”从我国的一个新的发展战略高度被正式提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在国家战略层面上提出“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指导思想。由于,我国现阶段执行的基层治理模式还是上世纪90年代发展成型的,这套治理模式在社会流动较为缓慢、社会结构相对单一、阶层分化不太明显的社会发展阶段能够较好地适应当时基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维持基层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原有的基层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型城镇化条件下村(居)集体经济管理、社会治理、党组织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满足。因此,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和创新势在必行。论文以新型城镇化为背景和切入点,以佛山市为调研个案,首先通过对新型城镇化、基层治理等核心概念与相关理论的梳理明确研究的背景和语境;其次重点研究了城镇化发展及基层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接着研究了佛山市城镇化进程中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最后总结和分析了国内外先进地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基层治理的经验和启示尤其是佛山市基层治理五种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构建现代基层治理体系的建议:一、设定新型城镇化基层治理目标,按照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四化同生、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内在要求,构建党组织为核心、多元协同治理、组织职能清晰、公共事务强大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二、构建政府主导的新型城镇化现代基层治理体系,通过政府和政策这双有形的手,加上市场这双无形的手共同起作用,构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功能互补,包括社区管理体系、制度创新体系、组织参与体系、市场调节体系等四个方面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三、实现新型城镇化基层治理主体的多元协同,内容是整合资源构建多维度的基层政府内部协调治理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进一步扩大基层自治决策参与的主体和范围、调动流动人口参与基层治理。四、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角色定位,从厘清基层自治组织“权力清单”、明确基层治理主体各自的职能、推广实施“两委”干部选聘制度等三方面开展。五、开展新型城镇化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强化党组织在基层治理的核心地位、改革中筑牢基层组织框架、建立基层干部监督和防滑预警机制、疏通基层自治的群众参与渠道等内容。六、制定和完善基层治理新政策和制度,包括构建完善法治体系、探索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化运作和监管模式、深化村(居)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七、健全基层自治的保障体系,主要有主动构建完善的基层服务管理平台、构建基层自治的人才激励和保障制度、建立稳定的投资机制保障基层组织资金财力供给、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保障和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