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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六大报告和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开始让和谐社会变成一个概念被大众所熟知。和谐社会的包含多方面的内容,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特别是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迫在眉睫。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如果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以上,那么这个国家就已经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根据第六次人口调查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而目前我国老年人口有近60%分布在农村。这一现实,则将“谁来为农民养老”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目前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成为目前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社会理想,当然,这也成为目前我们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非常明确地为全国人民描绘了一幅到2020年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构建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2011年,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并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了全面部署。现在,我们面临着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问题,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整合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地解决好农村社会养老的诸多难点问题。这既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目前急需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以及通过对国际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些经验及启示的研究,根据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对策和建议。